印染廢水處理站工藝流程確定 處理站的工藝流程是指在達到所要求的處理程度的前提下,所選擇的廢水處理各單元的有機組合。
流程確定就是選擇各處理單元,達到設計的預期處理程度,并把這些處理單元加以組合,具有合理的經濟指標和技術指標,從而加以肯定。
確定廢水處理工藝流程的依據是處理程度、原水水質情況,以及地形等自然環境條件因素。而處理程度又取決于處理后廢水的出路,也就是排入城市下水管道線路或排入水體。若排入城市下水管道則要依據城市處理要求;排入水體則須了解水體的自凈能力及遵循有關管理部門制定的排放要求。對于首都及重要旅游風景區則要按其特殊要求來制定相應的流程。
當排入有自凈能力的水體時,設計者的責任是:既能充分利用水體的自凈能力,又要防止水體遭到新的污染,破壞水體的正常使用價值。反過來說,不考慮水體的自凈能力,隨意采用較高的處理程度也是不經濟的,也不宜將水體的自凈能力完全加以利用而不留有余地。在考慮水體可供利用的自凈能力時,不僅應從本廠出發,也須兼顧上下游的情況。而對于印染廠的廢水不僅要考慮一般的污染指標,尚須考慮色度、水體的使用情況及長期積累對漁業及農業灌溉的影響。 如果廢水處理后有用于農業題溉的,在我國目前基本為一級處理即可進行灌溉;但近來國外的趨勢認為,廢水要灌溉農田應進行二級處理。
對于印染廢水,一般經處理后也不宜作為灌溉。其原因是一些印染陵水含有重金后離子如鉻銀加大部分廢水中因合有染料而使廢水帶有不同顏色,為此在感官上也產生不好脹酌感覺可當然,如能除去量金屈離子及去除色度,在水源緊張的地區是可以考慮的。
對于印染廢水經處理后的重復利用,更應慎重考慮。重復制州有下列幾種情況: (1)用于生產; (2)用于輔助生產;(3)用作補充水源。 由于印染生產過程接觸原抖是織物,其水質要求較高.用水特會影響產品的色澤、手感等主要成品的質量,因此一般重復使用的廢水,不能進行生產回用(空調回水可回用),到目前為止還未能找到一條經濟合理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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